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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立王有才被判刑

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
1998-12-22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刑满释放人员徐文立、王有才因从事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今天分别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和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徐文立案。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11月,为颠覆国家政权,徐文立密谋策划成立自称为“中国民主党北京天津地区党部”的非法组织,拟定“章程”,自任“主席”,着手发展成员,策划召开所谓“全国代表大会”。为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徐文立寻求和接受境外敌对组织资助。自1997年11月至1998年4月间,徐文立还以多种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有才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经法庭审理查明,1998年6月,王有才为颠覆国家政权,密谋成立自称为“中国民主党”的非法组织,并成立了“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拟定了“章程”、“宣言”。为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王有才还与境外敌对组织联系,寻求并接受了其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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